中国直销十年风云 战国时代

我的日志

中国直销经过十年风云变幻,终于要迎来了她的春天,2001年WTO入世的承诺,开放"无店铺销售"的承诺要兑现了,2005年的12月1日,一部中国的<<直销管理条例>>要实施了,中国的直销商及世界各大直销公司都欣喜若狂,欢腾雀跃,他们要在这个对于中国人来说一个新的行业中大展手脚了,然而,事情并非是那么的简单,当大家都在期盼的<<直销管理条例>>在朦胧中浮出水面的时候,中国的直销商及世界各大直销公司都震惊及迷惑了,新的<<直销管理条例>>中严格的规定,严禁团队计酬及经销商所得到佣金不能超过销售额的30%,许多人发出了惊叹及疑问,事情怎么会是这样!要想更深的了解为什么会是这样,那要首先追述一下中国直销十年所走过的艰难路程。

上个世纪80年代的末期,一种奇异的销售模式悄悄的渗入了中国的内地,日本的一种床垫子以2万多元的天价用一种人传人的方式走进中国老百姓的生活,如此高的价格对于一个月仅有一、二百元收入的普通百姓来说为什么会有如此高的吸引力呢?
它的奥秘就在于它的销售方式及巨大的利润是中国老百姓所没有遇到过的,许多的人发现了可以一夜暴富的机会,使得许多的人沉迷于此,而此时的国家相应管理部门却对此一无所知。
而当1990年一家世界级的大公司在中国注册的时候,国家相应管理部门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的一种销售模式,而当申请的模式是直销的时候,政府部门压根不知道何为直销,这个公司就是雅芳。
紧跟其后的是安利、仙妮蕾德的申请进入,中国人才知道有一种销售模式叫直销(当时叫传销),随着传销的越演越烈,一种拉人头的传销模式也弥漫开来,它就是在海外人人喊打的“老鼠会”。
上个世纪70年代的中期安利经过多年的努力,打赢了传销是一种合法的经营方式这场十几年的官司,从此所有的经销商都在法律的保护和监督下有条不紊的经营着。

直销诞生于欧美,发展在日本,成熟在台湾,目前世界上对直销的监管力度及规范最大的当属马来西亚。日本人过于聪明,发现了传销(直销)的倍增的魅力,而研究出了“老鼠会”,把整个的传销市场搞得乌烟瘴气。传销进入台湾后,同样经历了战国年代,经过了多方整治,逐步的完善,才有了今天的台湾直销市场。

直销进入中国内地,给正在改革开放的中国注入了活力,也给中国的普通百姓提供了一个新的就业机会。然而,“老鼠会”同样也开始侵及到了这片土地,它利用了人们快速暴富的扭曲心理,使得许多的人身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甚至于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于发展成了精神邪教而控制着人们的思维,产生了一大批传销难民,有些人甚至被控制了人身自由,被勒索、甚至于被绑架,中国大地的直销市场是一片的混乱。此时,政府也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1998年不得不以一纸《禁止一切非法传销活动》而终止了所有直销公司在华的一切经销活动。
然而,中国又在准备申请入世,所以必须给包括安利在内的所有传销(直销)公司一个说法。那么在同年的8月份,国家批准了十家公司转型,以“店铺+推销员”的形式经营,从此开始改变世界直销模式的历程,而一些小的非法的传销公司又开始死灰复燃、暗渡陈仓,顿时中国的南方又狼烟四起,一些非法的活动被曝光,见于各大报刊杂志上。
“传销”这个在世界上被用了几十年的名词,在一些不懂直销的新闻媒体记者的笔下,由“非法传销”逐步演变成了“传销非法”,直至听到传销人人喊打的境地,也使得今天的中国政府在要开放这个市场时,不得不用“直销”这个名词,以后,所有的关于传销的东西皆为非法,也既是说“传销”就是非法。
这一年的市场变化,同样的也触动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神经,他们开始意识到,要管理好且更加的规范这个新的市场,就需要去学习,去了解这种新的营销的模式。想法是好的,可是接下来的举动却着实的令人费解,本来嘛,学习直销应该去直销的发源地或者是成熟的直销市场,而相关的官员恰恰是去了直销市场还没怎么开发甚至于连中国市场都不如的俄罗斯等国家,能考察到什么呢?可想而知了。中国一直在为加入WTO而努力着,而阻挡加入的一个其中的条件正是必须对外开放"无店铺销售",事到如今,就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了。时间给了政府相关部门将近十年的空间,有足够的精力来研究出一部应该说近于完美的“直销法规”了,然而这十年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都在做什么呢?

2001年是中国人骄傲的一年,经过不懈的努力,我们终于通过了WTO的严格的考核,顺利的进入了WTO,历史给了中国人一个机遇,而关于对外开放"无店铺销售"的承诺,也有了一个期限,那就是三年后的2004年12月11日。
然而,2004年12月11日,所有的人发现中国并没有对外开放直销市场,是中国违背了诺言而失信吗?
接下来的回答是否定的,中国不是不信守诺言,而是还没有相关的法规出台,为什么还没有法规出台呢?十年的时间可不算短,只能说明政府的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有委屈他们吗?
再往下就更证明了这一点,在所有经销商、直销公司和世界直销协会的呼吁及压力下,政府才从2004年的9月份开始,召开了几次研讨会,在一片的呼声中快速的催生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直销管理条例》,而当我们看到这么一个法规的时候,我们不能不觉得经销商被政府强奸了。
从条例所给出的条件来看,不去考虑其对直销公司的门槛设得多么的高,单就对经销商利益这块,我们做一下分析。
条例规定:1、直销公司不能予经销商团队计酬。2、经销商必须是自己亲自销售产品,而所得到的报酬不能超过其销售额的30%。
仅此两点,我们就已经看出了,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所在了。
当然,我们能理解,政府部门监管上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不能因为有难度就将直销的模式给改了吧。要知道,直销是世界的直销,不是单单中国的。你可以创立一个新的模式,但你不能随便更改一种模式。你现在不是在应用人家的模式吗?已经成熟的东西,你去单意的更改,不是招人耻笑吗?我们都知道在传统销售当中利润没有低到30%的,否则,谁还会去经商,就因为传统形式的低迷,才诞生了直销,她是一种全新的且先进的营销模式,取代于传统的一种经销模式,她更应该大于传统的利润,否则,她先进在哪,尤其她的服务更优于传统。

传销是舶来品,在海外,直销和传销是一个英文单词,只不过是传销进入台湾后,为了区别单层次与多层次,而将单层次叫直销,多层次叫传销了,当今世界直销市场单层次已经低迷,且暴露出了弊病,只有多层次才发挥出了直销的魅力,世界上大部分的直销公司皆是多层次的,所以说多层次直销是世界的趋势。现今,在一个大的超市商场,一个部门的经理他亲自卖过货吗?他靠什么来赢得他的佣金及奖金呢?不也是靠的整个部门的销售额来计算他的业绩吗?难道这不是团队计酬吗?保险公司还在发展团队、不断的增员呢?难道我们的法规反而落后于此,连传统行业都不如呢?她的先进性体现在哪?有些人说政府部门无能,不懂直销!冤枉了他们吗?我想,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该好好的反思了,不要使得我们的法规在世界直销史上成为一个令人可笑的法规,因为他根本就算不上一个直销法规,确切的说,他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推销法规,你要那些经销商到处的去零售产品,与沿街叫卖的小贩有什么区别!
我们希望有关的部门官员及人士,真正的去了解了解直销,我们更希望看到一部中国的真正的《直销法》的出台,给所有的直销商创造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直销环境,我们拭目以待。

[@more@]

«上一篇:中国直销业年度十大现象   下一篇:中国直销10大悬疑»

评论(0) 点击次数(2548)
评论(共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登陆后可发表评论,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