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r88
文章数量:164
点击人次:489694
- ·我的日志(164)
- ·2011年12月
- ·2011年09月
- ·2011年07月
- ·2011年06月
- ·2011年03月
- ·2011年02月
- ·2011年01月
- ·2010年12月
- ·2010年11月
- ·2010年10月
- ·2010年07月
- ·2010年06月
- ·2010年05月
- ·2010年04月
- ·2010年03月
- ·2009年10月
- ·2009年08月
- ·2008年11月
- ·2008年09月
- ·2008年08月
- ·2008年07月
- ·2008年04月
- ·2008年03月
- ·2008年02月
- ·2008年01月
- ·2007年12月
- ·2007年11月
- ·2007年10月
- ·2007年09月
- ·2007年08月
- ·2007年07月
- ·2007年06月
- ·2007年05月
- ·2007年03月
- ·2006年11月
- ·2006年10月
- ·2006年09月
- ·2006年08月
- ·2006年07月
- ·2006年06月
- “鲁剑行动”带给我们的八点思考
-
我的日志
5月9日,我参加了“公安部打传新闻发布会”,现场十台三角架上的新闻摄像机以及一长排标志有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等的笔记本电脑群,昭示着此次会议的隆重和严肃。不少人在会场外没能进入。我算是会议中唯一的一位直销人。
感触良多,希望能给同仁们一点感觉。
[@more@]5月9日,我参加了“公安部打传新闻发布会”,现场十台三角架上的新闻摄像机以及一长排标志有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等的笔记本电脑群,昭示着此次会议的隆重和严肃。不少人在会场外没能进入。我算是会议中唯一的一位直销人。
感触良多,希望能给同仁们一点感觉。
1、虽说小因立案,警方则会连根拔起。
2004年4月8日,导火索只是淄博警方接到了一个外地群众打来的求救电话,电话中说他的妻子和两名亲属三人从家里带了一万多元从黑龙江到山东淄博搞传销,他来了两次都叫不回去。他的家属已经到了陷入很深的、痴迷的程度,家里有孩子没人管,有地不能种,面临着家庭破裂的危险。
警方立刻开展调查,从而知道了正在培训的90余人在搞买单传销方式入会,山东淄博警方又随案立即奔赴黑龙江将孟姐抓获(其实孟姐当时发展的下线仅500人,150万元的小小业绩,比起国内大腕们这只是个小字辈。),却由此就牵出了杨玉勇今日的特大传销案。
2、不在乎冠冕堂皇的包装,只在乎公安、工商手中务实的证据
杨玉勇打的招牌是加盟连锁的新商业模式,甚至还在“人民大会堂”开过会,看似一个很正派的伊康公司。可谁知正在“闹得欢”的同时,还有公安、工商在“拉清单”呢!公安、工商的职业习惯是不会先告知的,他们只是在观望、调查是否还在继续玩着花招搞变相传销,只是在该到收网的时候,才会显露出来的;到那时候再后悔也就来不及了。
工商、公安不注重99%的冠冕堂皇的正确到平方和立方的理由,而是看你有没有计酬奖金分配中的买单加盟非法传销模式这1%的特征。3、 传销链本身就能刹那间崩溃
搞传销的人不同于真正的土匪、黑帮那么山盟海誓,出了事还能一人挺一阵子。您看:本来黑龙江孟女士假若一封口,杨玉勇也出不来呀,可她倒好,先把她的好亲戚表弟刘某给供出来;刘生更好,又把他的上线赵某、卞某等16人全都供出来了。
因为传销链本身就是亲朋好友你骗我、我骗他一层层链起来的,所以传销一出事,也就先从亲朋好友开始供词。
传销事业伙伴说到底都是为了一个“钱”字而凑合到一块的,今日来到了监狱,也会为了一个“钱”字、“利”字而立功,以保全自己少受损失,把上线各位如实供奉出来,这肯定也是必然的规律。
立功赎罪是不用OPP洗脑、就本能地会快速发生的,刹那间全系统就能崩溃。
4、 “口碑相传”快到直销行业无秘密可言
教父还不是鼻祖,事先公安部并不知道杨总大人是该团伙的“网首”,以为沈教父即到终点。
传销这玩艺儿有个特点,信息特灵通,很难保住密;好象一个小村庄,谁与谁有什么关系一本清,别看生活在960万平方公里,只要哪儿有一点新消息,一个小时不到,传销界的口碑相传特点,显现得比别的行业更加出色,一会儿大家都知道了。沈教父的(变脸),杨系统也就迅速公开。
408大案也过了一年啦!杨玉勇的日子本来是越过越萧洒,2004年10月28日伊康国际在“人大会堂”高调招商时,杨玉永遍邀社会各界名流、慷慨陈词:“我们伊康国际本质和人文精神的开发理念,成为无添加技术美丽健康产业,在中国的创造者,成为中国新经济时代中新商业模式的领导者。”
他与各位高层、老外联盟,如日升天,好像是408大案的局外之人。
就在2005年5月3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配合下,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先生发现还有个传销大鳄在逍遥法外,他决定要对杨总展开全面的秘密侦查,半年艰苦侦探下来,专案组在2005年10月23日依法取缔了北京伊康公司济南连锁店,又于2006年1月23日上午,在杨先生非常自信、自足、堂堂皇皇地偕同家人在首都国际机场即将起飞香港的前半小时,在边检通道上,一张来自山东省淄博市的拘留证,截住了他们的去路。他本人这才突然感觉到被警方逮捕。正如杨玉勇在上大课时所说:你们真正所走过的路所付出,今天你们得到了回报。
5、新帐老帐会一起算。
表面看现在明明白白还有大量的“网首”没事?希望还是适可而止,不要陷得太深!要知道物极必反的,再好的传销团队也可能会变成乌合之众的团伙!!!
如今的所谓老婆很可能出现与某某一夜情,特别传销是属于行走江湖的行业,网络都布在全国,您哪可能老守着老婆?因此家庭的忠诚度,对传销人来说一般又不高。
您看,本来到了北京的赵某这儿,本可以打住吧!可是专案组知道传销人家庭都不太稳固,他们通过努力做好了这二位骨干的家属的思想工作,找出了一大把挺好的证据链,进一步将更高层的上线们锁定,在国家公安部的协调下,又将传销链上线中的沈国哲等从全国一并抓捕押解到了淄博!
随着对传销高层内幕、多层次的揭开,这个时候才暴露出那触目惊心的暴利掠夺的老账,仅A级人物就达60余人,涉案金额达四亿多元。
6、法不责众?政府对传销可能吗?!!!
公安、工商究竟不是吃素的。即使杨玉勇告诫团队在记录电话号码时,必须将最后的四个数字要对调反过来写,比如3819应写成1938,这也害得公安走了不少弯路,还是法到自己身上。
即使杨玉勇严格规定团队内部 “三不讲”原则:不讲真实姓名,不讲真实住址,不讲上线是谁。还有不准用汇款方式、只准使用现款等等,最后上有政策,下面的对策并没能管用,虽然您的自我保护的绝缘工作十分到位、防火墙很厚实,结果呢?不还是白费力气。
杨生对法规的看法也害了不少人,他说:在咱中国是先有婚姻法,还是先结婚啊,我说得先结婚啊!要学会走法律的边缘。灰色、黑色能保护大家的平安吗?
其实,35岁的杨先生,直到他搞伊康国际连锁经营时,凭借着五级三阶制改为“五星级会员制”的变相传销手法和多年从事地下传销的经验,再加上所谓“有店铺经营”的13家加盟店伪装,伊康国际非法经营额不过只是1000万元,算多吗?他的下线网络正如媒体报道——多达上万人!这叫多吗?
然而,杨玉勇本人越陷越深,也让他的大量追随者们血本无归,他也一直试图、将非法的地下传销带到阳光之下,但又始终摆脱不了固有传销模式的巨大利润诱惑(这是当今千余网首们的悲哀,太迷信当初那不顾社会责任的成功学,不太愿学习时势和政治),同时他也就随着下线们的纷纷落网而浮出水面、无处藏身。
驼鸟在沙漠里看见猎人来,就把脑袋往沙漠里插进去,牠想猎人也就看不见我了吧?
难怪老杨说:“98年过后不应该一意孤行,还选择了98年之前的行销方式,这就是一个过失。”
业内高层都明知,杨玉勇只算一般传销大腕之一,我们不是还有很多比他强的多的高手嘛?不要像驼鸟那样藐视法规,别老想着整不到我的头上!
7、传销已被升级定性为严重犯罪
我坐在第一排,高峰副局长坐在我的右前方,左前方是工商总局直销管理局副局长邰展先生,能清晰地看到他们的表情。会后我们还在一起交谈,我已深深的感觉到,他们那种坚定的规范市场的决心,根本上就不是业内人士胡吹的什么:国家在美国压力下要修改两部条例,不再严打传销,即将全面开放直销、传销的双轨等奖金制度,不再批判拉人头,不再追究传销的过去?最多两年就全都缓和下来。
我从他们的言谈举止和谈话中感到,他们还正在为其它传销大案深入侦查,凡是要搞定一个大案,不抓到充足的证据,是不会公开的,等到破案之后,再向大家介绍案例。
今年3月公安部和工商管理总局又加强了一个线索移送的条例;连在场的几个外国人(其中有一位是黑人)都在谈论着:中国政府的禁传国策是坚定不移的,不可能朝令夕改。也不是什么人起哄、逼宫就能改变得了的;现在已经升级,已经把传销犯罪活动定性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身心健康,严重犯罪,严重侵害了社会市场秩序的档次(主持人武和平[10:19]的发言);
国家工商总局已通知全国,传销活动重点地区的数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
正如高峰所言:最后,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传销,防止受骗,“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所谓的“高回报、零风险”是不可能的,只有勤奋工作,诚实做人才能走向成功![10:34];
正如邰展所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印制了80万份打击传销宣传画,准备向社会发放。今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们已经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工商管理机关重点工作。逐步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连防连打的工作格局。[10:40]
8、工商、公安都是内行
业内人士说:他们是一帮外行,我在会上感到他们很在行。
高峰说:传销犯罪活动是一个涉案人员众多的犯罪活动,很多涉案人员有双重身份,既是骗人者,又是被骗者,他在被别人骗的同时,也在危害别人。对于这样的人员,首先是依法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的有关规定。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为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对于既是骗人者,又是被骗者,又不够刑事处罚的,他们并不能在行动上免责,他们也是行政违法,我们会依照有关的法规依法处罚。传销犯罪活动就其犯罪质量来说,在各种经济犯罪的复杂程度上来说,它并不算最复杂,专业性并不强。但恰恰是这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欺骗性极强,蔓延性、传染性极强。我可以说几个特点,有助于大家对传销行动的欺骗行为的了解。[10:47]
高峰说:第一个特点,组织非常严密,行动非常诡秘。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的传销活动转入地下和半地下,而且往往采取异地传销的形式。往往都不是当地人,都是来自于全国各地的。
第二个特点,传销组织除了“拉人头”以外又出现了“传商品”的形式,还出现了“加盟店”的形式。商品在传销组织中作为商品道具化,价格虚高。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传销组织使用的道具商品,往往集中在保健品、营养品、化妆品等等,这些实际价值和价格很难进行量化的一些商品,它很少用电子产品,比如说对商品的价值和价格很容易进行市场鉴定的商品不会出现。没有听说传销组织把电视机拿来搞传销,因为电视机没有利润空间,往往是化妆品、保健品、营养品这些针对老人、孩子,特别是在座的女士们的化妆品,像这类东西,也许你喜欢它的时候你会愿意花很高的价钱,不喜欢的话,白送你都不要。像这种商品价格难以估计的,往往被传销分子拉开了利润空间。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维生素E,在药店里买几块钱,而在传销组织里可能卖到几百元。他们的利润空间从虚假的价格里获取。
第三个特点,编造神话,反复洗脑。这也是针对当前广大群众的致富心切,有的投资找不到合适的渠道,同时又想摆脱相对来说不宽裕的经济状况,急于投资的心理,来编造神话。这种神话编造模式是非常科学的,有一套严密的公式,他反复告诉你只要加入团队,会得到什么样的报酬。说一遍,你可能不信,说两遍你可能还不信。但中国有一句俗语,“谎话三遍便成真理”,或者说“谎话万遍变成真理”。当你们一旦加入团队之后,就形成人身和心理的双重控制,没收你的身份证,没收你的财产。而且集中住宿,都有暗号。进行精神控制之后,刚刚加入的受害团队的群众,在24小时内实行全程紧密的监护,有人陪同授课,陪你谈心,让你最后深信不疑。
第四个特点,就是发展下线,重在杀熟。最容易的就是让传销人员的亲戚、战友、街坊,而且受骗群众是向和自己关系密切的人员介绍,往往放松了警惕。
中国需要稳定,传销会制造大量的难民,且导致思想意识的严重侵蚀和国民的返贫。不要再对非法传销抱有幻想,舍弃它,走一条光明正大的、利人利己的中国高速营销通道新路吧。(龙传人文)
2006-06-02 14:40:37
这个龙传人是北京的那位提出绿色分销的老人家吗?如果真的是他老人家的博客,那以后就热闹了.2006-06-03 14:04:18
发现在传销或直销业很有意思现象:团队内离婚也会复制的很到位。2006-06-06 08:33:17
企业应该领会政府立法精神,一定要轮到自己才明白吗?那时侯悔之晚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