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重庆发布传销十大表现形式 微信微商成为蔓延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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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工商局发布防范警示,列举了当前传销的十大主要表现形式,涉及传统传销形式3种,新型网络传销形式7种,其中,微信、微商等成为传销蔓延的新平台。

  据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徐军介绍,今年上半年,重庆先后成功查处了“江和珍”“唐江巴巴”等传销案件。其中,“江和珍”传销案涉及江北、合川、璧山、万盛、綦江、巴南等多个区县,涉众3000余人;“唐江巴巴”传销案主要发展中老年人为传销下线,涉案资金达3400万元,涉众2000余人。

  “重庆计划在明年年底实现80%以上区县创建为无传销区县的目标。”徐军说。

  他表示,识别传销,要看3个特征。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三是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当前传销十大主要表现形式:

  一、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等旗号,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等为幌子,以考察、旅游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目前国内典型的有“1040传销”。

  二、打着“国家扶贫项目”“好项目产业大联盟”等旗号,以“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三、借助销售保健品、化妆品等,实际上是利用拉人头,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骗局。

  四、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五、宣传“免费获利”“消费不用花钱”“消费增值”“消费多少返多少”等,实际是诱骗人们参加传销活动。

  六、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

  七、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八、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爱心支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九、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亲友,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

  十、打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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